案例评述
收条上一枚模糊不清的指印,手指捺印同一认定
来源:https://www.t0bb6.com
时间:2014-08-09 16: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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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x月xx日浙江fun88靠谱司法鉴定中心痕迹检验室收委托,对在一张白纸上写有“xx红代收”字迹处捺印的红色印泥指印与当事人汪××十指指印样本进行比对鉴定,而汪xx一再诉说收款字条上的指印印油模糊不清,根本不是自己所捺印。
经对检材和样本手印初步检验发现,送检数码照片上写有“xx红代收”黑色字迹处捺印的一枚指纹显示为印油红色,纹线中心花纹及中心花纹上部纹线捺印较轻,印油浅淡,纹线模糊不清。汪xx本人持身份证在浙江fun88靠谱司法鉴定中心捺印十指指纹为红色印油捺印,纹线清晰、完整、未变形,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原始指纹图像 增强处理后指纹图像
鉴定人员应用《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软件100》将检材指纹图像增强处理,通过视屏放大进行观察,发现在未变形区域内有明显、稳定的细节特征12点,具备是否同一认定的鉴定条件。
将检材指纹和汪xx右手食指样本指纹同倍放大后进行比较检验,发现两者纹线及未变形区域纹线的倾斜流向规律相同,纹型相同,并且在相应部位纹线12点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位置及相互关系上均相一致。
分析说明:送检数码照片上写有“xx红代收”黑色字迹处指印部分纹线模糊,是由于遗留人指头在与纸张客体接触过程中用力较轻和印油浸润扩散造成。在清晰、未变形区域内细节特征数量达到12点,且这些特征与汪xx右手食指样本指纹对应部位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位置及相互关系均相符合,充分反映了两指纹个性特征本质的相同,构成了特定同一,是其他人手指乳突花纹所不能重复的,可以作为同一认定结论的客观依据。
鉴定意见:送检数码照片上写有“xx红代收”黑色字迹处指印与汪xx右手食指捺印的样本指印是同一人所遗留。
经对检材和样本手印初步检验发现,送检数码照片上写有“xx红代收”黑色字迹处捺印的一枚指纹显示为印油红色,纹线中心花纹及中心花纹上部纹线捺印较轻,印油浅淡,纹线模糊不清。汪xx本人持身份证在浙江fun88靠谱司法鉴定中心捺印十指指纹为红色印油捺印,纹线清晰、完整、未变形,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原始指纹图像 增强处理后指纹图像
鉴定人员应用《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软件100》将检材指纹图像增强处理,通过视屏放大进行观察,发现在未变形区域内有明显、稳定的细节特征12点,具备是否同一认定的鉴定条件。
将检材指纹和汪xx右手食指样本指纹同倍放大后进行比较检验,发现两者纹线及未变形区域纹线的倾斜流向规律相同,纹型相同,并且在相应部位纹线12点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位置及相互关系上均相一致。
鉴定意见:送检数码照片上写有“xx红代收”黑色字迹处指印与汪xx右手食指捺印的样本指印是同一人所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