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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述
超速驾驶猛如虎,害人害已,视频车速鉴定
来源:https://www.t0bb6.com     时间:2014-08-09 10:38:51     阅读:
        2013年xx月xx日21时55分许,蔡xx驾驶挂浙A·xxxxx号牌的普通轿车沿嵊义线由北往南行驶至xx市巍山镇沈良村路段时,撞到前方由孟xx驾驶的挂牌赣L·x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二车受损、轿车内蔡xx等4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具备车速鉴定资质认定的浙江fun88靠谱司法鉴定中心,利用送检监控录像资料,鉴定挂浙A·xxxxx号牌轿车在通过录像监控范围时的行驶速度。

        鉴定材料:名为“11.22交通事故135m处监控”的监控视频文件一份;事故现场前方135m处监控录像监控范围内,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测量数据记录。

        鉴定方法:根据《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300001-2010、《录像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4001和《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GA 643-2006-T标准,通过对视频图像增强处理,录像回放和采集,特征标示,对录像资料记载的车辆状态、变化情况进行动、静态分析辨识,并依据所得数据进行公式计算。

        视图检验:选取轿车前进轨迹道路中心隔离护栏为可测量特征参照物。标示特征点和线后显示:画面中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南端向北数第八个立柱为A点;画面中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南端第一立柱为B点。

        画面中挂牌浙A·×××××的普通轿车由左向右横向移动。经连续和逐帧回放发现,被鉴定轿车右前大灯通过现场参照物A点至B点所需帧数在视频画面中为11帧。



        公式计算:通过给定时间内车辆在一段距离行驶的平均速度的求解公式为:

         
        鉴定意见:在送检监控录像画面中挂牌浙A·×××××号轿车在通过现场参照物A点至B点之间的平均行驶速度约为172.62km/h。

        超速猛如虎,蔡××因严重超速驾驶,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