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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述
义乌致伤方式鉴定
来源:https://www.t0bb6.com     时间:2016-10-25 14:27:41     阅读:
  某日中午,吴1驾驶拖拉机行驶中将吴2驾驶的三轮轻便电动摩托车撞入中间绿化隔离带,吴2当场死亡。经当地公安机关对吴2的血液化验,血液中含有酒精成分,符合酒驾标准,反映出,吴2系酒驾严重违章,但由于是酒驾违章,担心对吴2酒驾违章情况对死后的处理极为不利,提出,你们有什么依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吴2是驾驶着三轮电动摩托车还是推着三轮电动摩托车过马路的。
  当地公安局要求我鉴定中心对吴2发生事故时是驾驶正三轮电动摩托车还是推着三轮电动摩托车过马路的。作出检测意见。
拖拉机将三轮车撞入绿化带
  经检见,三轮车脚踏板离地面的高度为:34.5CM,脚踏板最外钢架的厚度为5.0CM驾驶座位离地面高度为67.4CM。
  按照正常人推着车行走的方式,如果吴2当时是推着三轮摩托车,应在轻便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左侧,当遭到拖拉机碰撞时,正三轮摩托车脚踏板(离地面的高度为34.5cm左右)就会撞击到人体小腿部,并造成严重的损伤或骨折。
  但死者的左右两侧小腿上均未发现有较重的损伤和骨折,只在右小腿前侧约27—28cm高度有小片擦挫伤,且与拖拉机撞击三轮车的方向角度及三轮车脚踏板对死者小腿的高度和程度均不相一致,分析此小片擦挫伤系在发生碰撞后所致。
  特别是死者的右侧胸前后可触及多根骨擦感,右前臂皮肤肿胀,可触及骨擦感;右大腿根部及中下段、后段皮肤见较大裂创,创深达肌层;胸、腹部前右侧见广泛、散在皮下瘀血,右腰部见片状擦挫伤;右前臂中段畸形的情况,说明其损伤的部位较高(即在右大腿中段以上),反映出吴2在事故发生时,是位于三轮摩托车座位上的,根据上述分析,判断吴2是酒后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中被拖拉机碰撞严重损伤致死的。